NBA/商標撞名德州高球品牌 布朗尼「B9」Logo申請遭駁回
湖人隊當家球星詹姆斯(LeBron James)之子布朗尼(Bronny James),近期球場表現漸入佳境,不過場外的商業版圖卻碰壁,根據美國專利商標局最新公開文件顯示,運動品牌Nike為布朗尼設計的個人品牌「B9」標誌,因與現有商標高度相似,遭到以「恐造成消費者混淆」為由拒絕註冊。
Nike於今年2月正式提交該商標申請,布朗尼本賽季也已多次穿著帶有此「B9」Logo的球鞋上陣,Nike更在近日於社群平台發布相關宣傳照。不過今天卻傳出,由於Nike申請的「B9」Logo,與總部位於德州奧斯汀的「Back9 Golf Apparel」公司現有商標過於相似,雖然兩者的視覺設計風格不同,但兩者申請的領域皆為服裝與服飾用品,因此遭到拒絕註冊。
負責此案的審查律師克雷文(P. Scott Craven)表示,「這兩個標誌在視覺、發音及商業印象上極為雷同。此外,在語音學上兩者本質上是等同的,聽起來完全一樣。」
知名商標律師格本(Josh Gerben)則指出,Nike將有3個月的時間可以對裁決提出上訴,並解釋該公司為何認為這些商標有足夠的不同之處並共存,另一條路是主動聯繫Back9公司尋求「共存協議」,若Back9同意Nike使用該標誌,專利局才有可能重新考慮核准,否則可能必須重新設計布朗尼的個人標誌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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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約記者李亦伸
陳光立
特約記者李亦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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