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公平也是球員義務 NBA個人獎出賽65場規定不該有例外!
社群媒體新世代,很多原本沒有問題疑慮,行之有年NBA規範、文化、體制,現在都面臨挑戰。
NBA個人獎項至少出賽65場才能參加競爭和評比,正在考驗聯盟,成為輿論焦點和話題風向。
NBA例行賽82場,所有個人獎項都需要至少出賽65場才具備資格,今年卻遇上前所未見麻煩。
湖人後衛唐西奇賽季因傷提早報銷,唐西奇今年場均33.5分、7.7籃板、8.3助攻,聯盟得分王,年度MVP排名前四熱門候選人,年度第一隊成員,但唐西奇例行賽因傷只打64場,就差一場,唐西奇直接失去個人獎項資格。
東區戰績第一活塞後衛康寧漢今年因傷目前只出賽61場,場均24.5分、5.6籃板、9.9助攻,即使剩下兩場例行賽都打,康寧漢也不符聯盟規定至少出賽65場出賽門檻。
唐西奇和康寧漢都打出生涯極不平凡賽季,個人表現也都是聯盟前五球星,活塞戰績還是東區第一,但兩人都因為出賽場數不足65場,無緣所有個人獎項和榮耀。
聯盟戰績第二馬刺長人溫班亞瑪情況稍好,溫班亞瑪今年場均24.8分、11.5籃板、3.1火鍋,他聯盟火鍋王,史上防守最有影響力和攻防牽制力球員。溫班亞瑪目前打了63場,馬刺還剩兩場例行賽,溫班亞瑪只要健康出賽,就能符合65場規定底標。
同樣驚險的還有金塊中鋒約柯奇,約柯奇目前出賽63場,金塊剩下兩場例行賽,約柯奇必須健康出賽,也能符合65場規定。
65場規定合不合理?可不可以有特殊情況或例外?像康寧漢和唐西奇因為傷病意外缺陣,有沒有申請特例空間?過去一個月成了NBA最熱議話題。
NBA個人獎項評選至少需要出賽65場底限行之有年,這是最公平競爭方式,也是球員義務和目標,對每個球員、每個球星、每支球隊都很公平,這就是球員想要爭取個人榮耀,符合各種獎金和獎勵門檻必須要達到的「標準配備」。
既然是標配,那麼就沒有通融或特案餘地,65場大約是將近八成出賽率,這很公平,對所有球員都一致。
傷停意外都是職業運動一部分,高低起伏狀況也是職業運動文化,沒有人可以避免,所有球員都必須在出賽標配基礎上競爭,努力堅持到底,完成所有工作,這也是職業運動最迷人精華。
我不贊成取消65場限制和規定,這就是打NBA和建立個人品牌底氣和標配。
我更不贊成特例或傷病申請,NBA沒有理由為個人傷病或意外停賽,卻還是要給出彈性調整空間,這對那些更堅毅、更接近、也有相當衝擊力球員都是不公平的。
NBA年度最佳陣容少了唐西奇和康寧漢會很奇怪,但他們就是沒能符合標配,至少出賽65場,這就是職業運動必須要有的職業態度和氣運,誰都一樣。
有人建議,或許出賽不足65場球員可以入選年度第二或第三陣容,看起來似乎很不錯。畢竟唐西奇和康寧漢今年表現就是聯盟前五球星,只差1場或2場達標,這對聯盟和球迷都會形成難以估算傷害。
標配就是標配,這就是NBA規格和高度,無可取代的地方,是該停止這樣的討論和情緒,NBA就需要這種強硬規格與表現,不會因人而異。

